直到走到小公園里才深呼吸平復自己的心,可心里還是五味雜陳。
爺爺還在的時候,真的對和媽媽很好.
又是家里唯一的孫,他們很疼.
以前,被宋建國當做上流社會的社名媛來培養.
每天都被他要求練舞、拉大提琴,彈鋼琴等等,學習各種各樣的技能.
爺爺怕辛苦,每次都會護著,不讓練.
還說,小孩子原本就該是無憂無慮的,快快樂樂的長大。
可為了能夠討父親的歡心,一個勁的練習。
可只有每次,在那些叔叔阿姨們面前表演,宋建國才會夸。
而,也很這種難得的父。
以為,會在爺爺的疼中,父親的夸贊中,母親的疼中長大..........
直到有一天。
爺爺在家突然暈倒,急送道醫院,醫生才說癌癥晚期,最多三個月.............
那時候的不明白什麼是癌癥。
但是知道,爺爺生病了,要離開了。
沒多久,爺爺就走了。
因為失去老伴,傷心過度垮了,最后也跟著走了~
從那時候開始,父親越來越沉默,則拼了命的學習,以為這樣能給到父親一些安。
但是的努力,仿佛是一個笑話......
第二年,宋建國就把宋琳琳那對母接回家了。
從那以后,一切都變了.......宋家再也不是的家.......
宋以寧陷回憶中,久久不能回神。
而丸突然掙手里的牽引繩跑開。
驚呼一聲回神。
這里是富豪區人不多,但還是有著三三兩兩的人在這里散步遛狗。
怕其他人被丸嚇到,急忙追上去。
還沒追到它,就看到丸跑到一個人面前停下,在面前上躥下跳,好像很開心,好不熱。
宋以寧不知道它怎麼了,它很會有這種反常的況。
人驚訝的看著丸,臉上帶笑,蹲下來著丸的頭,語氣溫的輕聲道:“丸,好久不見。”
接著,將它抱在懷里,親昵的蹭蹭它的頭:“有沒有想我?”
丸聽懂了,高興的沖搖尾,還親昵的蹭著。
原來認識,剛才它反常的舉,這下都有了解釋。
半晌,子才注意到,已經站在旁邊的宋以寧。
優雅起,臉上掛著得的笑容:“不好意思嚇到你了吧。”
“沒事沒事,請問........你和我們家丸認識嗎?”擺擺手,隨后將心里的疑問,問了出來。
看渾上下都散發著,商業英強人的干練氣質,應該不是有時間經常來公園閑逛才對。
丸平時都是在家,或者來公園,怎麼會認識呢?
人聽到‘我們家丸’,這幾個字的時候,愣了愣神。
頓了會兒解釋:“我是穆琛的......老朋友,以前和丸見過,算是比較。”
丸就是養的,又怎麼會不。
不過,后面這句話沒有對說出來。
打量站在面前的人,麗清純,還帶著一些知,像是綻放的百合花。
跟完全是兩種風格。
原來,他現在喜歡這樣的人嗎?
宋以寧聽到說是邢穆琛的老朋友,略微驚訝。
原來他還有朋友,以為就白卓霍震霆那幾個。
不過,對方沒說是誰,也不好追問。
跟丸玩了一會兒,就說有事先走了。
丸倒是不舍的著,離開的背影。
看得出來丸很喜歡。
“好了,人家走了,我們也回家吧。”蹲下,把狗頭掰過來,讓它的臉正對著自己道。
丸屁顛屁顛的跟在宋以寧后,一人一狗,慢悠悠的往別墅的方向走回去。
剛走到半路,就接到了林婉兒的電話。
盛年年發在三人群里的消息,宋以寧半天沒回,林婉兒就親自打了這通電話:“盛年年說今晚去家打火鍋,去不去?”
宋以寧略微思忖:“火鍋嗎?可以啊”
“什麼時候過去找,得一起去采購食材吧?”宋以寧再次開口。
以對盛年年的了解,家里不會有任何存貨。
每次去家吃飯,不僅得自己買菜,還得下廚。
“現在啊~”林婉兒一天天,閑的都要發霉了。
現在是正式擁有了,盛年年和林婉兒這兩個朋友。
三個人每天都會在群里,七七八八的聊天。
“怎麼啦,你有事?”林婉兒覺到語氣里的猶豫,以為有別的事。
“倒也不是,我剛才在外面遛狗,現在還沒回到家,可能要洗個澡才能過去。”宋以寧解釋,剛才和狗子玩上沾了些灰塵。
“遛狗?邢穆琛的狗?”林婉兒聽到說遛狗,一下就想到了邢穆琛的那只阿拉斯加,眼神不自覺的暗了一下。
“嗯,你知道丸啊?”
“知道。”林婉兒回復,他們這群人都知道那只狗是怎麼來的,聽宋以寧的語氣,只有不知道了。
或許不知道也好............
良久,宋以寧才牽著狗回到別墅。
上樓沖了個熱水澡,換了一套休閑服,妝也沒化,素就出門了。
閨家吃飯,怎麼舒服怎麼來~
出門前還朝著正在院子里,收拾花花草草的王媽,代了一聲:“王媽,我今天去朋友家吃飯,不用準備我的晚飯了。”
狗子像是知道要出門,一路跟著到車庫,一臉討好的搖著尾希主人也能帶自己玩。
“乖,好好待在家里,下次帶你。”宋以寧它的狗頭以示安。
丸聽懂了,可憐兮兮的搖著尾走了。
走到車庫,下意識找自己的車。
環視了一圈,才發現的車不在。
好像是昨天把車停商場的地下車庫了,沒開回來.............
掃了一眼,停滿各種豪車的車庫,心里有了主意。
今天就開邢穆琛的車好了,他那麼多車,借開一天沒事的吧?
一眼就選中了,最旁邊的那臺白的跑車。
因為只有它是白的,最顯眼。
宋以寧折回屋里,拉開玄關柜子上最上面的一層屜,找到了那臺車子的鑰匙。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實力派影後秦聿珂在年代劇殺青宴上,一夜宿醉,醒來後發現自己重生到七五年,被和偶像同姓名、一樣長相的知青婁文彥追著負責。 她掙紮過、反抗過、拒絕過的! 可是屈從男色後,小日子真香。 自此後,秦聿珂的活有人乾、床有人暖、飯有人做、茶有人兌,甚至學習都有人拿著戒尺督促…… 偏執小嬌妻vs毒舌糙漢,架空,架空,架空,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重遇商行舟,是在海拔四千五百米的高原。 他樣子沒變,換了個身份,兵鋒所指攻無不克,特戰隊裏出了名的人狠話少,乖張不羈。 溫盞慢吞吞,拎着瓶水,不太情願地靠過去,遞給他。 少女裙襬被風吹起,她剛轉身,被人用力拽住,跌進懷裏。 “不待見老子?”商行舟捏扁了礦泉水瓶,拽着她纖瘦手腕拎起來,沉聲咬牙,“你早幹什麼去了?” 【痞帥天之驕子 x 安靜敏感少女】 據說人在海拔四千米的地方,會有高原反應,心慌,胸悶,呼吸困難。 溫盞認爲,她人生第一次高反,其實始於十幾歲,初遇商行舟—— 夏日校外,薔薇花開滿牆,他穿黑色T恤從紅牆上一躍而下,下巴血痕鮮明,銳利桀驁的臉,投來漫不經心的一眼。 此後整個漫長的青春期,暗戀不見天光。 然而最後留在他身邊的人,仍舊不是她。 所以分開的那些年裏,溫盞讀書學習,將自己照顧得很好。 她並不知道,商行舟到處出任務,曾經在遺書中,寫滿她的名字: “溫盞。” 他的溫盞。
師父說:煉藥分三種。其一,救死扶傷,治病救人。其二,匡扶正義,救治天下。其三,救己!可是,何為救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