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冤家路窄夏小汐先是去自己喜歡的幾家店買了幾條牛仔以及T恤,換上牛仔和T恤,夏小汐終於找回自己的覺了。
買了一杯加冰的蜂柚子茶一邊走一邊喝。
正好路過一家婚紗店。
LOVEONLY高階婚紗定製
櫥窗裡的模特都穿著如夢似幻的婚紗,不孩子都站在外麵發出讚歎,然後自拍合影,夏小汐對這些一向沒有興趣,正準備走過,卻聽見一個悉的聲音傳了過來。
「風哥哥,你看我穿這件婚紗好看嗎?」
夏小汐猛地看向店裡,隻見夏依依正穿了一件抹的公主婚紗,站在麵前的是南風。
南風瘦瘦的、高高的,一件淡藍的休閑西裝外套,顯得青春。
「我看著都差不多,你喜歡就好。」
夏小汐站在外麵,覺自己的雙腳像是釘在了地上似的,彈不得。
來買婚紗,他們是要結婚了嗎?
離開家已經一個星期了,家裡人沒有給打過一個電話,就好像從來沒有這個人一樣。
記憶把拉回了一個半月之前。
那天是的生日。
南風和夏小汐從出生就認識了,兩家也算是世,他們兩個也都畢業了,是時候該考慮一下婚事。
於是,兩家決定,在夏小汐生日這天,舉辦一個生日宴,順便把兩個人的婚事也提上日程。
可就是那一天,南風喝多了,夏小汐也喝多了。
生日宴結束之後,兩家準備宣佈兩個人的婚期的,可夏小汐怎麼也找不到南風了。
夏小汐搖搖晃晃地去找,就在的臥室裡,忽然聽見了男重的息聲,然後就從門裡看見子纏在一起的南風和夏依依!
夏小汐已經不記得當天借著酒勁,做了一些什麼。
第二天南風拚命和夏小汐道歉,說自己喝多了,把夏依依誤以為是,這才發生了那種事,他懇求夏小汐的原諒。
而另一邊,夏依依一副害者的姿態哭哭啼啼個沒完,連都沒有談過,就被一個男人奪去了最寶貴的貞!
一個是自己青梅竹馬的未婚夫,一個是自己的妹妹。
夏小汐也有些,便去了母親那邊靜一靜,可是,當回來的時候,父親便告訴。
南家和夏家一致決定,要南風為夏依依負責,也就是說,南風要娶夏依依為妻。
夏小汐當然不服氣,即便是這場婚事取消,也應該是由夏小汐來取消,也是害者啊,不但得不到毫安,還被徹底踢出了局!
和父親吵了一架,便離家出走了,接著就和宮宇宸去酒吧裡喝酒,隨後還商量著,他們兩個結婚,氣死那對狗男!
夏小汐回過神兒來,嘆了口氣。
他們竟然這麼快就要結婚了……
真的很想上去撕開夏依依那張偽善的臉!
可知道那樣纔是中計!
夏小汐準備離開這個是非之地,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姐姐!」背後忽然傳來夏依依的聲音,「姐姐,真的是你嗎?你不要走!」
「小汐?!」南風的聲音傳來。
【釣系惹火旗袍大美人】VS【人前超A人後超純西裝暴徒】 ☆ “裴先生,想請你幫個忙,明天領證,而我缺個新郎。” ★ 江城豪門圈子裡都知道,謝虞兩家聯姻。 但沒想到虞楚卻成了裴宴城的太太! ☆ 見過裴宴城的人都說,他陰暗、偏執、絕情,是個不要命的瘋子; 知道虞楚的人都說,她惹火、明艷、放肆,是個要人命的妖精。 這兩個人在一起,直接炸鍋了。 圈子裡私下設了一場豪賭,九成的人都覺得,他們的婚姻不會長久,多半是逢場作戲。 ★ 然而—— 後來,有媒體拍到,異國深夜的街頭,裴宴城掐著虞楚的細腰,把她抵在牆角。 “楚楚,你再說一遍,你喜歡的只有我!” 虞楚:“……” 拳頭要硬了,她今晚已經說了九十九遍了! 虞楚:“我喜歡的,自始至終只有你。” ☆ 裴宴城有個不是秘密的秘密:虞楚是他經年痴心妄想,蓄謀已久。 虞楚也有個秘密:那場豪賭,上輩子裴先生用命給了她答案,但所有人,滿盤皆輸。 ★ 【結局HE】
傅時津回國當晚,前腳剛下飛機,後腳就去派出所撈人—— 他家那位不消停的傅太太又在外面惹事。 塑料夫妻難得見一次,蘇棲當着衆人的面,先躲在男人懷裏哼哼唧唧演了一場夫妻情深。 走出派出所後,高傲矜貴的男人眉目半闔,手指輕輕揩去胸口襯衣的口紅印,瞥了一眼挽着自己胳膊的蘇棲:“行了,戲演完了。” - 喜提豪門商業聯姻的蘇棲,成了傳聞中清心寡慾不近女色的霸總傅時津家傅太太,但傳言她魅力不行每天都在活守寡。 眼看謠言四起,蘇棲不服,誓要證明自己。 一次次失敗過後,蘇棲跟朋友笑言,她像盤絲洞裏的蜘蛛精,使盡渾身解數,傅時津也只是進了盤絲洞的唐三藏,巋然不動像塊石頭。 後來,深夜—— 傅時津當着蘇棲的面,修長手指解着襯衣袖口,低眸勾脣:“盤絲洞?唐三藏?可惜,我不吃素。”
【甜寵雙潔 蓄謀已久!九歲年齡差,爹係霸總。 戰家九爺嬌養著個小姑娘,豪寵十年。 小姑娘情竇初開,某日表白:“九爺,我超喜歡你的。” 九爺眼底光芒湧動,撕了情書,扔了玫瑰,冷臉質問:“我大你九歲,你當我是畜生?” 然而,打臉雖遲但到! 眼看小姑娘看上了自己的好兄弟,男人立刻將小姑娘鎖在懷裏,低聲輕哄:“我承認,我是畜生。”
從十七歲開始,姜南每年的新年願望就是可以嫁給周政安,這個願望在她二十八歲的時候實現了。 結婚後的第一個新年,姜南許下了她的第二個願望,那就是希望周政安可以愛上她。 這個願望,在她得知周政安有個白月光的那天,戛然而止。 * 婚後某日,周政安發現一張夾雜在妻子書中的瑩白色書籤,上面寥寥幾行字: 「我曾嘗過一種山間遍野開放的野果,苦澀又勁酸,但它有一個好聽的名字,叫叢南,這種味道我再也不要嘗試第二次了,就像對你的喜歡一樣」 字跡清秀乾淨,末尾缺少落名,他看得出是誰而寫,卻不知為誰而寫。 這天夜裏,周政安頭一次弄疼了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