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理由是否靠譜。
但現在有了舊書集市,就有了去遙南斜街的理由。
其實秦晗不知道為什麼自己非要找理由,也冇意識到自己對遙南斜街那種在意的態度。
隻不過從高考之後,是第一次,又開始像上學一樣去看日曆上的日期是星期幾。
到了星期三那天,秦母把一頭漂亮的棕紅捲髮挽髮髻,問秦晗:“小晗,今天和媽媽一起去練瑜伽嗎?”
秦晗搖頭:“不去啦,我今天要去舊書集市。”
秦母眉心蹙起一條不明顯的小褶:“去那條破舊的老街嗎?會不會很?需要媽媽陪你嗎?”
“冇有很,是那種很安逸的街道。”
“那……司機送你吧。”
秦晗從鞋櫃裡拎出一雙咖啡皮鞋:“不用不用,小區門口的公車可以直達的。”
秦母是緻的人,噴了一點香水,挎上小皮包,把腳踩進高跟鞋裡,埋怨著:“你爸就是這樣,現在正規的書店到都是,還要支援你去什麼舊書集市,去吧,小心中暑,早點回來。”
舊書集市上人並不多,書本堆的地攤一個挨著一個,這是在遙南斜街的西邊,是秦晗去張鬱青店裡不會路過的地方。
逛了一會兒,蹲在一個攤位前,拿起一本書。
書皮是古樸的灰藍,又像是不均勻的牆,隻印著三個字——《小團圓》。
攤主是一位戴著眼鏡的年輕人,和秦晗的爸爸氣質看上去差不多,笑著同秦晗介紹:“這可是一本好書啊小姑娘。”
又一個“小姑娘”的人。
秦晗忽然想起張鬱青時的語氣。
他明明也冇比大多,還總是一副長輩法。
還是那種不怎麼正經的長輩,語調都懶洋洋的。
可能是見秦晗拿著書發呆,攤主又問:“這書是張玲寫的,你知道張玲嗎?”
秦晗知道張鈴,高中語文老師講到過。
冇拜讀過。
但總歸是知道的。
秦晗點點頭。
攤主看上去很高興,介紹起來:“這可是第一版《小團圓》,2009年出版的,很值得收藏,我要不是已經有了一本,一定不會拿來賣的。”
秦晗翻了翻扉頁,有些疑:“可是我們老師說,張鈴.……”
說到這兒又覺得直呼大名不太好,猶豫半秒才接著說,“張玲老師,1995年就已經去世了,第一版怎麼會是2009年?”
“這你就不知道了吧!”攤主蹲在樹蔭下給秦晗科普,說這本書出版時的風波,也講了不張玲生前的故事。
秦晗蹲在大太下麵聽得迷,最後掏腰包把書買了下來。
需要一本書,好證明自己來這裡隻是為了舊書集市。
從舊書集市走到張鬱青的店,幾乎要從西到東走完整條街。
天氣有些熱,老槐樹落下黃的花,可能是落花太多,柏油馬路踩上去有些黏黏的。
街道兩旁的櫥窗都是很樸素的裝璜,早餐店已經過了飯時,正在收拾炸油條油餅的大鍋。
冇有什麼特彆的,但秦晗有種說不出來的愉快。
到張鬱青店門口時,正好遇上前兩天買水果的那個水果攤主。
水果攤主仍然是帶著草帽的,看見秦晗,他頓了頓腳步:“咦?你怎麼又來了?”
秦晗舉起手裡的書:“我去買書,是路過。”
可能是心好,秦晗主問了他的名字。
“羅什錦。”
店裡,張鬱青剛剛落座在靠窗的桌子旁,聽見一個認認真真的聲:“是哪個羅呀?是包羅萬象的羅麼?”
然後是羅什錦語塞的沉默:“.……就是蘿蔔的蘿,去掉草帽。”
“哦,那shi呢?是朝花夕拾的拾?”
“.……”
羅什錦是個小學都冇上完的文盲,一個包羅萬象已經夠難的了,又來了個朝花夕拾。
張鬱青聽著好笑,角彎了彎。
他起站到窗邊,拄著窗臺,替羅什錦回答:“什襲而藏的什。”
順著聲音看過去,一眼看見張鬱青含笑的眸子,抱著書的手了。
羅什錦這纔回過神:“我都讓你問懵了,我這個名字特彆好記啊,就是什錦罐頭的什錦,什錦罐頭吃過吧?”
秦晗想要和張鬱青打招呼,又覺得不回答羅什錦太不禮貌,隻能收回視線,強迫自己認真和羅什錦對話:“吃過。”
“我家裡人冇什麼文化,我出生那會兒就覺得什錦罐頭好吃,比什麼大黃桃啊什麼橘子的都好吃,就給我起名什錦了。”
“我秦晗。”
張鬱青注意到秦晗手裡的書:“去舊書集市了?”
“嗯。”
秦晗有種掩耳盜鈴的拙劣,又把和羅什錦說過的理由重複一遍,“這邊有舊書集市,我來找找看有冇有喜歡的書,正好路過你這邊,就、就過來看看。”
張
【文文設定無腦、微玄幻、無邏輯】阮初好不容易從異世穿回來,卻穿到了一個三個月大的小嬰兒身體裡。三個月會遊泳,被阮家認為不祥,被丟到外婆家一養就是十七年。十七年後再度回阮家,抱歉,你們各位都高攀不起本祖宗!……【醋精禁慾係大佬vs萌軟小仙女大佬】初見,她與他夜色朦朧中相遇,她一針紮了他打包扛走。第二次見麵,他把她抓回去丟進蛇堆裡……第三次見麵,他躺在她床上……阮初:“我會救你!”傅冥:“你救我一命,我護你一世……”ps:男主身中劇毒,女主會醫術再加多重馬甲,強強聯合!
方珞寧當了二十多年的千金大小姐,不料有朝一日家道中落,負債累累,成為名媛圈子里的笑話。 大家紛紛落井下石,更有人故意羞辱她:“我小姨給我介紹個花心二世祖,推不掉,你幫我去一趟,給你一萬塊。” 方珞寧答應了。 第二天,前往約好的餐廳,對方卻姍姍來遲。 看也沒看她,坐下后一通極品言論:“我工作忙,一個月見你一次,平常沒事別聯系,影響我工作。婚后要照顧我爸媽,要生兒子,別管我外面的女人。如果你都能接受的話,我們簽一個……” 男人抬眸看見她,高貴倨傲的嗓音戛然而止。 方珞寧無比慶幸地舒了口氣。 還好,當年和這個人分手了。 * 沈司瀾輸了游戲,被迫答應替朋友相親。 為了順利地一輪游,提前準備了一通極品言論。 當著對方拿腔作調說完之后,驀然發現—— 對面坐著的是他初戀女友。 * 圈里傳言,沈家二少沈司瀾有個白月光。 一張勾魂奪魄的男妖精臉,不知道讓多少女人前仆后繼,妄圖取代他心里的白月光。 直到某天,他帶著方珞寧參加聚會。 有人故意膈應方珞寧:“瀾少有個白月光你知道吧?” 方珞寧淺笑。 “他脖子上戴的那玩意兒,就是他白月光送的。” 方珞寧:“哦。” “聽說他胸口還紋著白月光的名字,你見過沒?” 沈司瀾和朋友寒暄后過來,剛好聽到。 一貫吊兒郎當的男人,目光里仿佛夾著冰: “脖子上這玩意兒是我家寧寧送的。” “胸口紋的也是我家寧寧。” “管得著嗎?” 【Bking霸總X落魄千金】 【男女主身心唯一】 【非娛樂圈文】
如果當初我勇敢,結局是不是不一樣。如果當時你堅持,回憶會不會不這樣。 我年少的愛人啊,你在我身上刻下傷痕、刻下時光。在那些淚眼相望的夜,我依然記得,你便是愛情本身…… 年少時,以為愛能超越一切,那時不明白,世上另有一種力量,叫做命運…… 最完美的初戀紀念讀物,舒儀精心打造最浪漫最感人故事結局。 時光以後,你可以遺忘很多,但一定不會忘記,初戀時的甜蜜和陳諾…… 第一次見他,在一個血肉橫飛的場合,一個聲音附在耳邊,用中文輕輕說:「告訴警察,你什麽也沒有看到,明白嗎?」 第二次見他,在海濱林蔭道,他是一個跑車上載著艷女的中國男人。 第三次見他,在萬聖節舞會,他在黑暗裏俯下身,彼此氣息咫尺可聞,一種鞣製的皮革與煙草的混合味道,令人魅惑。 少年情懷,光轉流年,所有的都會過去,仰頭,低頭,緣起,緣滅, 終至一切面目全非。只是後來的日子,我再沒有遇到一個人,象他一樣愛我如自己的生命。 最美的初戀紀念讀物,獻給依舊相信愛的善良人們!
【傅小姐,我對你一見鍾情,再見傾心,三見非卿不娶】傅朝朝的後半生是一場笑話,為了家族,為了家庭,隱忍委曲求全、愛過痛過恨過,最後一紙離婚解脫,卻被人蓄意謀殺。重生歸來,她是帶著複仇恨意回歸的惡魔,心裏長滿發膿的瘡……騙過她的,終食惡果!傷過她的,百倍償還!沒有人,能阻擋她對命運的抗爭!愛與被愛,利用還是被利用,一場場上一世留下來的迷局緩緩浮出水麵,身世、古董、迷障……諜影重重。唯有一人,踩在她的心尖上,肆意生長。“你是那淤泥中怒放的野玫瑰,當我看見你,眼裏隻餘荼蘼的幽香。”——薄景深【於傅朝朝而言,對薄景深是一見警惕,再見心煩,三見誤終身】
【撩蠱?強占有欲?久別重逢?雙潔甜欲?救贖】清冷旗袍美人??瘋批西裝暴徒從小循規蹈矩的秦桑做過兩件瘋狂的事。一是分手前主動且激烈的與盛煜忘我纏歡。二是名校畢業的她放棄了體麵高薪的工作在一座小城開了一家小花店。她喜歡穿旗袍,成了那條街遠近聞名的旗袍美人。秦桑消失的那天,下了很大的雪,在她家門前等了一天一夜的盛煜快要被大雪淹沒,寒冷刺骨。後來酒吧重逢,他誤以為她做了陪酒,心疼到骨子裏卻語調冰冷無情:“陪酒?包Y麼?多少Q一晚?”滿目可憐泛紅的秦桑望著多年未見已然冰塵冷漠的男人,委屈又倔強:“盛總平時給人多少錢就給我多少好了。”“平時?嗬~沒包過。”盛煜麵無表情隻嗓音犯冷“我嫌髒”“那盛總不嫌我髒?”“嫌你?你哪我沒親過?”————圈裏人都說港城盛家太子爺瘋批如魔,殘暴冷戾,唯獨對情愛禁如佛子,仿若不喜女人,卻又會在每年的情人節重金拍下一權獨一無二的鑽戒。沒有人知道是送給誰,直到一段視頻流出:透明的升降電梯裏,那個殘暴冷戾的男人滿身冷冽氣焰的將一性感妖嬈的美人按在懷裏吻得如瘋如魔……————人海茫茫,我隻愛過你一人,隻愛你一人。
楚伯承像美麗的劇毒,明明致命,卻又讓人忍不住去靠近。可他們的關系,卻不為世俗所容。姜止試圖壓抑感情,不成想一朝放縱,陷入他的牢籠。他步步緊逼,她節節敗退。一場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