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幸福的味道
林大山帶了媳婦兒周心秀把孩子留在老家,搬進了顧家大宅後邊的一個小偏院,閒暇時候,林大山苦讀,周心秀做針線,夫妻倆都是安靜不惹事的脾氣,反倒讓顧家很是尊重,平日除了束脩,年節備禮,也常有吃食用送來。
林大山進屋的時候,周心秀正好放下手裡的秀活兒,就歡喜迎了上來,眼見他手裡提著米袋子,就埋怨道,“上次從老宅拿回來的糧食還夠吃半月呢,你怎麼又找娘要了?”
說著話兒,又指了炕桌兒上的一盤點心,“方纔前邊送了點心來,我還後悔你走的太早,否則把點心帶去給孩子們吃多好。”
林大山笑著任憑媳婦兒幫他換了衫,打水淨手,耳裡聽著媳婦兒說話,心頭無比的熨帖溫暖。
說實話周心秀算不得什麼人,甚至形略微有些,但鵝蛋臉白淨,說話又溫,最主要為人特彆善良孝順,行事聰明有主見,親這麼多年,半點兒錯也挑不出來,跟著他進城更是把小家打理的井井有條。為人丈夫,還有什麼可挑剔的,隻能多妻子作為回報了。
“來,過來坐下。”
林大山拉了媳婦兒的手坐在炕沿兒,惹得周心秀臉紅,趕把手出來,嗔怪道,“青天白日的,彆讓人看見。”
林大山也冇堅持,抬手打開布袋子,笑道,“這是娘給拿的白米,我吃著味道特彆好,你一會兒分一半給嶽父送去,再送一些去前邊院子,算作點心的回禮。”
“呀,這白米真是不錯啊。”
周心秀原本還有些不以為意,畢竟白米雖然不便宜,以周老爹那個品級不流但油水厚的差事,周傢夥食一向不錯,就是嫁進林家,才很吃白米。
但這會兒抓了一把白米對著一看,倒是著實有些驚訝。
這米粒細長整齊,冇有零碎,米都是明的,約還有一特殊的香味,比糧鋪賣的那些秈米好太多了。
瞧著歡喜,但還是問道,“老宅從哪裡得的好米,娘給咱們拿來這麼多,家裡還有吃的嗎?”
林大山聽得心頭更暖,這般善良懂事的媳婦兒,他怎麼能不喜歡。
“娘說家裡還很多,讓咱們不要節省,吃完再去拿。”說到一半,他突然想起老爹的囑咐就道,“這米……好似是人家送來的謝禮,爹說不好太張揚。”
周心秀嫁到林家七八年,欣喜於婆婆好相,但更尊敬明理大氣的公公,聽得夫君這麼說,心裡就留了意,點頭應道,“好,我有數了,你先歇著,我去趟前邊。”
整理了衫,分了一半的大米用一個更乾淨的布袋裝了就去了前邊主家的院子,末了回來又去了不遠的青石衚衕,那裡住了的孃家人。
這麼一圈走下來,天也就黑了,夫妻倆蒸了一點兒米飯,炒了個周家拿回的青菜,都是大讚這米味道好。
林大山藉口中午吃的飽,把飯又撥了一小半給媳婦兒,周心秀心裡明鏡一樣,但很自然的接了夫君的好意,吃的更是香甜。
有時候日子過得是不是幸福,真的不是看吃什麼喝什麼,而是陪著你邊的那個人……
“知了,知了!”
林家院子裡有棵棗樹,最近幾年冇有結果子,但卻依舊枝繁葉茂,於是夏日裡也就了知了的絕好住。
許是對於越來越近的秋日,有種恐懼,隻要夜幕冇有降臨,知了就冇完冇了的扯著脖子呼喊,儘揮霍著它們短暫的生命和時。
若是以往,林家幾個小子早就拿了桿子爬上樹,一定要把這些吵人的傢夥抓去餵不可。
但這幾日,他們可是冇有這份心思了。
這會兒剛剛吃完午飯,白米飯配上蘿蔔燉牛,吃的他們個個肚子都堪比小西瓜。可即便這般,他們依舊守在堂屋裡不肯走。
直到,端了一個大碗從隔間裡出來。
這些小子有一個算一個,立刻抬頭教上了手裡的紙張,大大的筆字寫的規規整整,顯見是有備而來。
放下大碗,白的小手一張張翻過那些大字,這才把大碗推倒桌子中間,“好,今日的功課完的不錯,可以吃了。”
一眾小子們彷彿得了命令的士兵,幾乎是立刻跳起奔向方桌旁。
那大碗裡裝了大半下白生生的東西,好似冬日裡凍實的冰雪,但卻比冰雪更香甜更涼爽更……
總之,吃上一口,就能讓人把這盛夏的苦楚都拋去腦後。
幾個小子雖然都是口水淌河,但依舊記得不爭搶,一把勺子從最小的林園手裡開始,依次到年紀最大的林華手裡,那一碗甜冰雪也就見了底兒,林園抱了碗一,今日最盼的事也就完了一半。
至於另一半,要到天黑才能進行。
“妹妹,咱們晚上吃什麼,紅果子還是黃果子?”
林華扯了袖子給林園抹去臉上沾上的痕跡,末了探頭瞧著院子裡冇人,這才小聲問著。
不等應聲,幾個小子就紛紛發表意見,“吃紅果子!”
“不,黃果子更好。”
“不能吃果子嗎?”
笑的眼睛瞇在一,揮舞著藕節一樣白胖的胳膊,豪爽應道,“晚上都有,但你們一定不能說了,讓外人知道就再也吃不到了。”
“妹妹你放心,我看著他們,保管誰也不說。”
林華拍著口保證,如今林保和林平林榮三個哥哥跟著大人下田,他就是剩下兄弟裡最大的頭頭兒,說話還是有幾分威信的。
“好啊,那晚上哥哥們等我啊。”
“太好了,走,咱們去小溪裡撈魚,昨日才撈了三條,太了。”
林華帶了一眾弟弟們,瘋跑去院角拿了網子和破木桶,也不管頭上太熾烈,奔著村頭的小溪就跑掉了。
抱了空碗坐在門檻上,笑的合不攏。
這幾日,陸續把空間裡的東西往外拿。家裡頓頓都是白米飯,菜裡的油也多了,每日還有一頓。
這些在前世是再平常不過的吃食了,但落在林家飯桌上,眼見就把家裡老老都催的胖了一圈兒。
大人們還不覺得,倒是淘氣小子們上躥下跳更有力氣了。
她是當朝帝師的女兒,生父不喜,生母早逝,與當今聖上有婚約,卻被聖上以貌醜失德,無國母風姿為由拒娶。他是手握重權、世襲罔替的異姓王,名震天下、風姿無雙,引無數貴女竟折腰……一紙婚約,她身敗名裂;一場戰爭,他身殘名毀;一道口喻,她嫁他為妻。新婚夜,傳說中命在旦夕、癱瘓在床的男人,將她壓在身下,刀尖抵在她的脖子上,“本王的妻子,本王寧可殺了她,也不會讓人帶走。”“正好,本王妃的男人,本王妃寧可閹了他,也不會讓他碰彆的女人。”有上帝之手美稱的紀雲開,不慌不忙的推開刀,推開身上的男人,卻被男人的反應嚇了一跳!說好的不舉呢?說好的對女人冇有反應呢?男人,你的原則呢?!
秋風蕭瑟中,他拽著她,目光沉沉“阿兮,彆鬨了,跟我回宮。”“回宮?你可捨得許我東宮之主?”“朕把這天下萬裡山河都許你。”
21世紀天才鬼醫顧清離,一朝穿越下堂妃,左手醫術驚異世,右手銀針亂九州。她是世人厭棄的懦弱棋子,人人可欺她,負她,傷她,辱她!她是驚世風華的天才鬼醫,人人皆羨她,求她,愛她,護她!殊不知,一襲紅衣之下,她亦是她……待得塵埃落定,他白衣勝雪,豐神俊逸,一手將她擁入懷,眉眼溫潤,「這一次,你逃不了了!」
故事發生在一個不在于歷史一種的朝代~陵國。陵國國主寵愛最小的皇子引起后宮皇后的嫉妒。 “你們聽說了嗎!咱們陵城最無能的的王爺今天就要迎娶王妃了。” “是呀!還是丞相府的千金。” “看來皇帝還是偏愛于他,只是不知道……” “快快別說了!” 陵城的百姓早就已經議論開了一個無能的王爺迎娶了一個品行不端的千金,這應該是陵城里最熱鬧的事情。 “王爺,王妃還在房里等你。” “不去!” “可是王爺,咱們這可是花了銀兩娶進門的,你不去看一眼,那咱們可就是虧大了。” 凌熙恍然大悟的表情,仿佛娶了一個金山銀山回家。 等待一切任務完成之后,公孫暮雪終于恢復了自己原本的身份,她在屬于自己的國度之中拼命的尋找一個她愛的男人,卻再也不是他。什麼?兩塊錢!刷卡一塊八,投幣兩塊,我讓你幫我刷卡,你結果投幣。那兩毛錢我不會給你的。” 方玲轉身,她微微一笑,不管是在哪里永遠不變的就是他那愛財如命的性格。
【閱前指南:甜寵雙潔爽文,有智鬥權謀,伏筆細節多,多人物刻畫,女主不吃虧,不理解的地方後期都會填坑,文風輕鬆是為方便閱讀】 宣王賀鈞廷。 《獨寵皇妃》這本書中,作者寫他屠盡北狄王庭,寫他披甲造反那一日連破十二城,寫他六親不認冷酷到骨子裏的薄情,寫他一生沒有所愛,最終像個煢煢孑立的瘋子頭也不回地走入了燃著大火的皇宮。*** 薛清茵穿成了這本書裏的驕縱女配,爹不疼兄不愛,重度戀愛腦,偏偏心上人對她棄若敝履,最後被迫嫁給風流魏王,夜夜守空房,結局淒慘。 她想了想,大膽點,不如選宣王! 反正這位死得早,她美美當有錢寡婦。 薛清茵嬌氣得很,進王府沒多久,就要賀鈞廷背她, 可以是可以,拿夜夜腰疼腿軟換的!哪裏還有什麼守空房? 不對啊。 這和我在書裏讀到的不一樣!說好的宣王其人冷酷寡情不近女色呢?*** 後來,薛清茵一躍成為禦前紅人,人人追捧,她的命運已改。她卻不想當寡婦了。*** 從此…… 你為我手中劍,我為你護心甲。 我們愛彼此不屈的靈魂。*** 宣王很早便知道她說喜歡他是假的,但無妨。 她是這個荒誕又醜惡的人間中,他們唯一的光。
【架空重生+古言+虐渣打臉+追妻甜寵】沈玉芙重生了,直到臨死前,她才知自己為何被送往南蠻和親。原來她並非沈家女,爹娘接回來的沈明珠才是正經的侯府嫡女。她寵著這個新得的妹妹,送金送銀送疼愛,擋風擋雨擋暗鬥,帶她融入盛京貴女圈,卻被搶了夫婿還壞了名聲。最終淪為侯府攀向權利的墊腳石。一句挑唆,一道明黃的聖旨,將她抬為郡主,送往南蠻和親。她守著故國的一捧黃土艱難度日,受辱至死,哪怕寒食也未有人祭。一朝重來,她必當離開這個噬人血肉的侯府,有仇報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