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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品醫婿》 第30章 撮合閨女的戀情

常文的手機里收到了幾條信息,打開一看,全是林小貞發來的:

“常哥,你真壞,竟然裝醉,把我蒙蔽了。”

“常哥,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今晚,你溜走了,可別忘了,還有明天、后天、大后天……”

“常哥,我恨你,我恨死你了!”

常文關掉手機,長嘆了一口氣。

林小貞對常文的癡既熾熱,又暴,讓他不寒而栗。

第二天早晨,常文剛把豆沙送到永利公司,就接到了一個陌生電話。

“喂!你回過頭來,有一輛白的面包車就在你的后,你過來,我有話問你。”

這個男人的聲音很悉,常文略一思索,就想起來了,打電話的是林小貞的父親林大頭。

常文轉過來,果然在后五十米的地方,停著一輛白的面包車。

他忐忑不安地走了過去。

面包車門打開了,林大頭威嚴的說:“上車吧。

常文探頭朝面包車里瞅了一眼,發現里面只有林大頭一個人。

“姓常的,你放心,今天我不會綁架你。”

常文四瞅了一眼,見附近沒有人,這才上了車,問道:“大叔,您找我有啥事?”

“姓常的,當初你答應我,不會勾引我兒,可你食言了。”

“大叔,我沒食言呀,我真的沒有勾引您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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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你,大發房產是你辦的吧?你干嘛要聘請我閨當總經理?”

“大叔,我聘用您兒當總經理,就是為了讓有點兒事干,免得整天糾纏我。您也是在場面上混的人,應該知道總經理很忙碌,一個整天忙工作的人,哪兒會顧得上談呢。”

“姓常的,你讓我閨當大發房產的總經理,你倆就有了經常接的機會,我問你:是不是想和我兒結婚?”

“大叔,我發誓,我沒有毫想和林小貞結婚的念頭,不是您兒不優秀,而是我已經有了老婆,而且是一個我深著的老婆。”

“姓常的,你讓我怎麼相信你?”

“大叔,我早就發過誓,要是我食言,讓我出門就被車撞死,您看,這麼多天過去了,我還活得好好的,這說明了啥?說明我沒食言。”

林大頭聲俱厲的警告道:“姓常的,這是我最后一次和你談話,如果我發現你食言的話,就會毫不猶豫的殺死你,下一次,就不會給你辯解的機會了。”

常文信誓旦旦的說:“大叔,我有個建議:林小貞現在已經本科畢業了,最好讓到外國去留學,這樣,一晃就是五、六年過去了,在這期間,林小貞一定會認識很多優秀的男人,也就自然會淡忘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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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頭點點頭,若有所思的說:“你這個建議可以采納。”

當晚,林大頭特意在別墅的客廳里等著閨,直到深夜十一點,林小貞才拖著疲倦的回了家。

“閨,你忙些啥?好像比我這個大老板還要辛苦。”

“老爸,我現在是大發房產的總經理,事無巨細都得心,哎呀!累得我連說話的勁都沒有了。”

“閨,我建議你到國外去旅游,散散心。”

林大頭不敢馬上提出讓林小貞出國留學,而是先從出國旅游著手,一步一步的來。

“老爸,我現在走路都是三步并兩步,吃飯也是三口并兩口,哪還有時間去旅游啊。”

“閨,你不忙咱家的產業,倒去管別人的閑事,有必要為人家作嫁裳嗎?”

“老爸,我不是管別人的閑事,是幫老公干事業。”

林大頭惱怒的說:“閨,常文已經結婚三年了,況且,他對你無無義,何必要一廂愿的單著他呢。”

“老爸,你不懂,我跟你沒有共同的語言,反正一句話:不許傷害常文,他要是有個三長兩短,我就跟他一起到間去。”

林大頭嘆息著說:“閨,我看你是鬼迷心竅,這個常文有啥好?我左看右瞅,沒見他有啥過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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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我跟你說不清楚,反正我這輩子非常文不嫁。”

林大頭了個釘子,唉聲嘆氣的回了臥室。

老婆文靜靠在床上看雜志,幽幽的問:“老公,嘆啥子氣?”

“咱閨不知道中了啥邪,是看上了常文那個臭小子,還非他不嫁,我想讓閨出國去留學,好擺這個臭小子,可是,閨一口就拒絕了。你是他娘,你得出面管管,不能瞅著閨往火坑里跳啊。”

文靜呵呵一笑,說道:“老公,我看你是一葉障目,我倒覺得常文這小伙子不錯,做咱們的婿完全夠格。”

林大頭驚詫的問:“老婆,你看人向來是一眼準,你說:常文有啥好?”

“老公,難道你沒看出來,常文的骨子里著一富貴之氣,眼神里有一傲氣。”

“一個窩囊廢上門婿,整天給老丈母娘倒尿罐子,給老丈人皮鞋,哪來的富貴之氣?哪來的傲氣,真是大笑話。”

“呵呵…老公,我把座駕送給常文,聽書說,他駕駛技練,顯然,他曾經開過豪車。當你把他塞進麻袋沉冮時,他提出歸還5億元賞金,可見,常文視金錢如糞土,肯定也是見過大錢的人。最重要的是:他拿了5個億不是去揮霍,而是創辦了大發房產,拍了b市最有價值的一塊地,你說,一般的人能有這種見識和氣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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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的,當初,我也想競拍a20地塊,可是,竟拍了十幾個回合,最后只剩下我和咱閨,你說,我忍心和閨自相殘殺嗎?只好放棄了a20地塊,的,也許這個常文知道我是對手,所以讓閨當大發房產的總經理,有意讓我們父倆狹路相逢,真夠歹毒的。”

“哈哈…這就是常文的高明之。老公,我倒覺得,咱們應該撮合閨的這門婚事。”

“老婆,你是不是發燒了?常文三年前就結了婚,人家抱著老婆不放手,難道你讓閨去給常文當小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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