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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撲街網絡寫手,秦九歌穿越了…… 不對,這穿越的姿勢不對! 我不是廢柴主角,而是反派高富帥? 而且是自己寫的書中的反派高富帥? 而且還搶了廢柴主角的妹子,順便和廢柴主角定了什麼三年之約? 而且三年之約快要到了? 按照自己寫的劇本,眼看著就要成為廢柴逆襲、主角打臉、路人震驚、妹子傾心、天下震動的墊腳石? 自己寫的劇本,含著淚也要演……不對,我命由我不由天,我要扭轉,我要逆天……也不對,作為作者,貌似……我就是天? 那就誰敢言逆天,直接拍死! 我的小說世界不允許這麼牛逼的人存在,不允許,絕對不允許!
在天妖部族的獻祭大典上,周路召喚到了一簇火焰戰魂,他僅召喚到了一簇火焰戰魂。盛怒的大長老一揮手將他發配到了鷹翼軍中。原本以為這個胖子一無是處的鷹翼獵人們,卻突然發現,這個胖子強大到讓人吃驚,猥瑣到讓人臉紅。
我從凡間來,到此覓長生。
世人謂我為廢物,可,若不能一步登天,誰敢自居天才!至尊為我留圣體,九龍輔我逆蒼天。且看我縱行人世間,力壓九重天。可戰者,唯神,唯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