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會,我們的茶葉對準的都是高端客戶,選的都是上等茶葉,本價確實是高。”
鹿之綾一本正經地說著,將禮袋拿回來,又將邀請函遞出去,“既然你信不過我,就算了吧。”
“……”
龔姿樺又是一噎,想了想,將禮袋拿回來,把邀請函推回去,出笑容道,“我怎麽會不信你?我買,刷卡。”
把卡遞出去,這熱鬧看定了!花30萬也要看!
刷完卡,鹿之綾微笑著將龔姿樺送出門,“你慢走。”
龔姿樺拎著茶葉禮袋出門,越想越疼。
拿出手機打電話,“爸爸,我們把天使籌募晚宴辦得再大一點吧?最好能讓江南江北的上流圈子都來參加,我有一個大節目……你相信我,這個節目可彩了!”
龔姿樺一走,鹿之綾被薑浮生氣呼呼地拉上樓。
“這什麽人啊,也太過分了,看那樣子就不懷好意!”薑浮生氣得不行。
封振在樓上看到了一切,此刻正站在一旁暗暗抹淚。
他的小姐現在一天天的都是在委屈,都是他不好,沒能力供著小姐。
鹿之綾的心完全不波瀾,見他們這樣不覺得好笑,“你們怎麽了?去一趟晚宴,就能拿這30萬,這錢賺得多容易。”
30萬,很大的數字。
“哪裏是好事?一看就知道閑得慌,想讓你去當笑話當眾出醜!”薑浮生氣道。
“小姐你不能去!”
封振焦急地道。
“我要去。”
鹿之綾道,聲音溫和而堅定。
拿著手中的邀請函,上麵印了一些會拿出來拍賣的珍玩。
其中一件是極品奇楠沉香佛珠手串。
佛串的紋路太悉了,是年輕時送給爺爺的。
爺爺在手上戴了一輩子,直到鹿家破產,他都舍不得摘,是扯了下來拿去抵錢,說,隻要一家人還在一起,比什麽老件都重要。
可共苦的日子還沒過幾天,一場大火,人全沒了。
鹿之綾著手中的邀請函,現在這手串就擺在麵前,總不能不試試吧。
……
那天早飯過後,薄妄沒再回過薄家。
鹿之綾心下輕鬆不,整個人撲在賺錢上,終於在周末之前左省右摳,把在茶樓衝卡的錢都算上,生生湊出100萬來。
這筆錢對現在的鹿之綾來說,是筆很可觀的數字,老老實實去過日子都夠了,但用在拍賣上就顯得一點都不夠看。
封振想把給他還貸款的錢再拿出來給,薑浮生也想跟家中父母借錢給,被拒絕了。
能掙錢,拍多貴的東西都隨心意,掙不了拍不到就拍不到,總不能把邊人給搜刮幹淨,那拍到手裏也沒了意義。
夜涼如水,龔家的花園別墅燈火通明,路燈亮了整條馬路。
鹿之綾和封振坐出租車抵達龔家。
鹿之綾正要下車,封振一把拉住,“小姐,你不肯要我的錢,要不今天就算了吧?”
回頭看他一眼,笑容淡淡,“試試吧,萬一沒人和我搶呢。”
萬一運氣好,真把手串拍到了呢。
“小姐——”
封振於心不忍地看著,他不是擔心拍不到手串,他是擔心裏邊那些所謂的上流之人……
鹿之綾知道他在想什麽,“封叔,我已經躲五年了。”
既然選擇不再躲了,那遲早會有這樣一天,不是今天就是明天,又有什麽所謂。
說完,鹿之綾掙開他的手,推開車門,拿出盲杖走路。
封振立刻跟著上車,上前扶。
兩人走到別墅門口,幾個傭人正在迎賓,封振上前,替將手中的邀請函遞出去。
有人正在記錄來賓的名字,仰頭微笑著看向鹿之綾,“您好,請問您是……”
鹿之綾站在那裏,微微直了脊梁,一字一字出口——
“江南長林區鹿家,鹿之綾。”
龔家別墅上上下下熱鬧非凡,邀請了前來,鋪出紅毯供賓客亮相。
金碧輝煌的客廳分為兩半,一半為拍賣區,一半為酒會區,眾人著鮮,觥籌錯,推杯換盞間笑聲融洽。
一座超大的白觀音琉璃雕塑立在燈之下,似是泛著粼粼波,靠牆的歐式真皮沙發在幽後麵。
男人獨自一人坐在沙發上,軀往後慵懶地靠著,黑的襯衫起了淺淺的褶皺,觀音清涼的掠過他棱角分明的一張臉,他閉著雙眼,長睫似染墨,佛也淡不去他廓線條的冷。
邊上,季競拉著幾個人打起麻將,籌碼甩得啪啪響,“今天老子大殺三家!誰都別想走!”
“競哥,聲音小點,那位都睡著了。”
一旁看他們打的人推了推他的肩膀。
季競回頭看一眼靠在沙發上的薄妄,咬著煙笑了笑,“沒事,他就喜歡聽個靜,別犯賤到他耳邊吵就行。”
局不夠吵,這位爺還不肯賞臉來呢。
季競他們打得到,不一會兒就是千萬上下的局麵,鬧得越來越多的人往這邊走,人群再也不敢往沙發那邊多靠一些。
不一會兒,又有幾個孩出人群,旁邊的人道,“急急忙忙地去哪?”
“我們去看看鹿之綾來了沒有,姿樺說會來的。”
孩很是興地道。
季競一邊扔麻將一邊笑,“誰啊?沒聽過,這江北城裏又出了熱鬧是我季四不知道的?”
“就是那個鹿家啊,幾年前一夜傾塌人還死的鹿家,就剩一個兒還活著,姿樺把請來了,我們都想看看這個曾經K國第一名門的千金小姐現在是什麽樣子呢。”
“什麽陸家八家的……”
季競揚起麻將的手忽地一頓,難以置信地看過去,“是江南鹿首尊,江北百卑的那個鹿家?”
聽季競這麽一說,在場的人紛紛想起這個已經淡在記憶中的豪門。
當年鹿家如日中天的時候,江北這些豪門全都不夠看的,才會有這麽一句俗語。
原以為鹿家已經銷聲匿跡,人都死了,原來還有一個兒活著。
“來了,人真來了!”
有人激地喊道。
這下所有人都沒了看麻將的心思,紛紛轉頭去。
陸慕辰恨盛知夏,恨到她死後都要挫骨揚灰,不允許她在錦城留下任何一點痕跡。可惜陸慕辰不知道,盛知夏再獲新生,不僅人在錦城,甚至第一天就已經來到他的身邊,成為他命中註定的妻子!
“宋瑾啊,一個舔狗,我才不會喜歡她。”宋瑾追了程嘉嶼三年,轟轟烈烈義無反顧,卻被他罵舔狗唾棄,她心灰意冷,轉頭嫁給西洲赫赫有名的商業貴族沈淵。婚前,人人都說沈淵正直良善,清冷禁欲,可婚後才知道這人有多欲壑難填,行跡惡劣。原本以為是隻有性沒有愛的商業聯姻,沒想到卻炙熱滾燙,引她步步淪陷。*程嘉嶼心裏有個藏了十多年的白月光,為此他吊著宋瑾、拒絕宋瑾。可當他發現她就是自己找了多年的那個人時,她卻已嫁做他人。後來,他深夜買醉給她打電話:“宋瑾,你再追我一次好不好,我答應你。”電話那頭傳來男人低沉的聲音:“她睡著了,需要幫你叫醒嗎?”
他是她的墨菲斯,賜予她罌粟般妖艷迷人的愛情夢境,攝她魂魄,惑她心智,使她成癮。她如過河的兵卒,帶著一抹旖旎,為他披荊斬棘,甘愿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