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散了,王淑梅趕跑到屋里查看品,可別真讓牛淑蘭給走了什麼。
可看了半天除了那件裳沒什麼東西。不由得納悶,牛淑蘭到底是在找什麼?
一家人簡單吃完午飯后。因為下午還要上工,就各自回屋休息。
傅焱在床上躺了一會,睡不著。
想到上午自己眼睛發生的那些變化,傅焱不免的有點不解,坐起來來回走。
上午看到的牛嬸子服里藏的東西,到底是幻覺,還是眼睛出了問題?
仿佛自己集中神,就能看到別人看不到的東西。
傅焱凝神往院子里看去,想試驗一下,自己的眼睛還能不能穿。
唔,眼睛流淚了,淚流滿面,上午看穿了房門,說明自己眼睛能看木板,但是看不這堵墻。
傅焱又分別嘗試了被子,服,喝水的搪瓷缸子,都可以。但是墻還是不可以。眼睛用多了之后會有酸。看來眼睛可以穿的跟質地有關。
閉上眼睛,好似有一清涼在眼球上游走。傅焱閉著眼睛這份清涼,閉目養神睡了一會,繼續開始看向墻面,覺自己的眼睛更亮了,這時發現,已經能看到墻外邊那棵山楂樹了。
于是在屋里到看了起來,看向地面的時候,發現在一塊磚的底下,著一個長方形的小布包。
傅焱蹲下,仔細看這塊磚,和別的青磚并沒有不同,只是略高于地面。用手了一下那塊磚,是松的。
于是去院子里拿來了一把小刀,開始慢慢的摳,把磚撬了起來,看到一個普通藍布包。
布包拿在手上分量很輕,慢慢的打開的布包,里邊是一本書。書皮上只有一個一字,打開書是豎版排版。書有點破舊了,大致看了幾眼,是一本關于風水堪輿看相的書。
后世的資訊發達,各種看相看風水都被看作是封建迷信,年輕人很有看這個的,傅焱是因為自己的母親熏陶,并不認為風水看相是封建迷信,相反認為是古人的智慧,是科學的另外一種表達。
傅焱剛要仔細閱讀的時候,房門咯吱一聲開了,因為的頭還沒徹底好,所以王淑梅早早地回來了。
“你這孩子,頭還沒好看啥書啊,等你頭完全好了再看。咦,這不是你的書嗎?你這從哪弄的,你的書不是都燒了麼?”王淑梅看見傅焱手里的書,奇怪的說。
“我的書?娘,這書是的嗎?”傅焱好奇的問。
“咱們家除了你,沒人有這樣的書,我見過你之前看過,破四舊的時候我還以為你都把書燒了呢,原來還有一本,這是從哪來的?”王淑梅看到書仿佛看到了自家婆婆捧著書看的樣子。
“娘,這塊石頭絆了我一跤,我想著往下挖挖,掀開就這本書在里邊。”
“看來是你藏在這屋里的,當時起房子的時候,你就堅決要用青石鋪地,我還覺得有點浪費,原來是為了藏書啊。”
接下來傅焱就從母親口中聽到了一個和夢里不一樣的。傅大勇的媽,年輕時候是念過子高中的,家里也是富裕的家庭。
后來解放之前,家里很多人去了國外和香港,只剩下自己。而傅大勇的爹傅老栓家里就是個種地的,別說三代貧農,就是十代也說的著,而倆人的結緣則是因為那個年代的差錯。
“你年輕時候漂亮的很,就是年紀大了也是端莊的很,哪一天都是梳頭穿板板正正的,就是走的那一天也是,怪得很,好像你知道自己要走,早早的穿好了壽,一點沒麻煩兒。“王淑梅說起自己的婆婆,很想念的樣子,都說婆媳是天敵,王淑梅這樣子的表現說明傅是個很好的婆婆。
“既然你發現了,這本書你可千萬收好,別讓人看見。畢竟是你留下的。”王淑梅叮囑道。
傅焱把書遞給王淑梅:“媽,你收著吧。”
“不用,放我那里也是燒火的材料,你收著吧,你可是有大學問的人。”王淑梅顯然對自己婆婆十分推崇。
“那好,那就先放我這里吧。”傅焱順手就塞到了自己的課本里。
王淑梅向門外看去,想著那三個怎麼還不回來。“火,你歇著,看書多養養神,有的是看書的日子,媽去廚房看看,做點飯,你爹快下工了,你哥姐他們估計也快回來了。”說著就往廚房走。
“媽。我幫你燒火吧。”傅焱放好書,跟著王淑梅走向了廚房。
農家的飯比較好做,因為夏季瓜果較多,王淑梅就砍了半個南瓜做了南瓜稀飯,然后炒了一個空心菜,因為傅焱頭還沒好,狠心拿出幾個蛋做了一碗湯,想著給補補。
傅焱想給燒火,王淑梅并不愿意,看孩子真想幫忙,心里一邊欣孩子長大了,一邊往外趕。不用燒火把支去院子里挖兩蔥。
傅焱把幾顆小蔥從地里挖出來,拿到井邊洗干凈泥,正想給王淑梅送去,柴門推開進來三個人。
頭里最高的應該是大哥傅鑫,今年十八歲了,量有一米八,長相隨王淑梅。高中讀完了以后,因為大環境的影響,暫時只能務農。
二哥傅森,姐姐傅淼是雙胞胎,今年都是十六歲,可是傅森的個頭快趕超大哥了。他和傅淼今年剛考進縣城的高中。
傅淼和傅森長得比較像,他倆臉盤子都長得跟傅大勇仿佛從一個模子里印出來的。傅淼個子高挑,有一種英氣的。傅淼子也活潑。進來就嘰嘰喳喳起來。
原主小火出事那天正好王淑梅侄子要定親,農村人辦喜事,都圖個熱鬧。
傅大勇一向跟岳家親厚,岳父母也都慈,于是原的哥姐提前兩天都去姥姥家幫忙了
昨天是定親的正日子,傅大勇兩口子本來也要去的,可巧小火出了事,兩口子就沒去,只捎了話去,話里也并未說小火昏迷不醒,只說磕到了。
一恍神,一轉身的相遇;從時光的一端輾轉到時光的另一端;繁華落幕,從此不再是陌生人...她是二十一世紀的新新人類,卻一次陰差陽錯穿越到了一個聽都聽沒說過的朝代...從此,在歷史上繪畫出她專屬的美妙絕倫的一筆...他本是生性冷酷、拒人千里的一朝太子,卻因爲她,成了淡然溫漠、溫文爾雅的翩翩公子..
一朝穿越,成為朱元璋十七子。 賜封寧王,朱權有點皮。 朱元璋:朱家老十七,紈絝屬第一! 直到洪武六十大壽...... 這一天,有人單騎斬叛將,納哈出歸降。 這一天,有人發糧賑災民,百姓終活命。 這一天,天降祥瑞傳國璽,大明得國正。 這一天,朱元璋冊封朱權,無敵寧王!
一家三口去賑災,沒想到帶著物資去了古代,還撿到了一個神秘的黑衣人。 顧拾月表示很無語,接踵而來的兵亂,逃荒,去往嶺南。 一路上,黑衣人阿牛從五歲的心智成長為二十歲。 “姐姐!你做我媳婦吧!”顧拾月不想回答五歲阿牛這種無聊的問題。 阿牛又問:“姐姐!我們到了嶺南就拜堂成親可以嗎?” 顧拾月依然不想回答。阿牛還問:“女人!你到底要別扭到什麼時候?嫁給我讓你那麼為難?” 顧拾月抬頭,被男人霸氣側漏的話擾亂了心神,阿牛變成了鎮南王?她是嫁還是不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