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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我千秋》 第89章 捌拾玖

秋九月,謝淖即皇帝位于崇德殿;改國號曰穆,改元正安,大赦。

新帝踐位,先晉臣惶惶不自安,深恐獲罪。大禮既畢,帝召左右廷議先朝故事。譚君上言稱:“陛下始踐天位,宜修正德。先晉典治故鄂懷妄王事,系者千二百六十一人,大獄一起,冤者十有之九,臣恐其不能盡當罪。”

帝納其言,詔釋眾罪,蠲除錮,還諸徙家;先晉名臣如莫士培、詹丹者,咸復其尚書之職,治事戶、刑二部;又以陳無宇得軍中人,拜為兵部尚書。

先晉諸臣悉聞此詔,人心始定。

帝又以先晉百年戰火不休、將卒傷亡酷烈、百姓連年服役、朝廷轉輸煩費,乃命兵部下章罷征伐武事、革兵制舊弊。

……

彩霞燒了半邊天幕。譚君站在寶文閣前,看著宮吏將門落了重鎖。小吏慎重地將沉沉的一串鐵鑰奉上,譚君接過,向前走了數十步,然后揚手一扔,那串鐵鑰便落進了寶文閣四周積蓄的湖水中。湖面被霞映得五彩斑斕,如同著了火一般。鑰匙在火中融化,又緩緩沉落水底,再也難見天日。

就如同那一切被鎖寶文閣中的先晉戚氏往事。

披著滿背霞,譚君走回都堂。都堂中,自翰林學士院來的一名待詔已等了譚君多時,待見譚君,他將一封草好的詔書遞給譚君,道了聲:“譚相請過目。”

譚君看過,回了句:“辛苦。”便一不茍地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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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待詔說又止,似有難啟之言。

譚君他:“何事?”

自新帝即位以來,政軍諸務繁冗,各類詔、制、誥每日皆出百十封,為便于皇帝隨時宣召,翰林學士院每日皆派三人宿中,以供差遣。今日,正是此人頭一回陛見新帝。譚君記得清楚,當時在崇德殿上,此人近睹新帝容貌,驚得將手中件摔了一地,然后跪下連連磕頭,久久不敢起

眼下被譚君主問起,這名待詔才斟酌著開口:“譚相。下以為、以為……皇帝陛下酷肖……已故先晉鄂懷妄王。”

眾臣皆知新帝乃行伍出,在先晉時憑在南境的赫赫戰功而被拜為大將,因是鄂王藩將,此前數年間晉廷從未敢詔他回京詣闕,故而京中文臣無一知其量長相。而今晉室被他一手覆滅,先晉諸位名臣、勇將皆心甘愿地拱立他為新主;而他在極登頂之后,更是大刀闊斧地滌前朝沉疴,翦除與晉室戚氏相關的一切舊法。

若非親睹其容,又怎敢、怎會將他與曾經那個心狠手辣、權勢滔天的大晉鄂王戚炳靖聯系在一

譚君著此人,一字一句地清晰道:“先晉鄂王已死。今之大穆皇帝陛下,姓謝。”

待詔聞之,先是一怔,再譚君的神,悄然閉上了

……

文乙將崇德殿的門推開,迎譚君

殿中,謝淖正伏案寫字,待聞其聲,方抬起眼:“你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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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譚君行禮。

謝淖擱下筆,靠上座椅背,召他近前說話:“朕聽說,這幾日你在外面挨了不的罵。”

譚君看了一眼文乙,文乙則微微一笑,譚君知其消息靈通,當下也不能駁,只得點頭苦笑。

晉廷雖滅,然臣當中仍有不誓死效忠晉室的清明之輩。謝淖惜才,毫不怪罪這些不肯召在新朝出仕的臣們,任由他們在宮外連日鬧個不休。而新帝登基,譚君被拜為首相,他更是首當其沖地為了被那些臣們唾罵的賣主之臣。

“歷仕四朝、輔佐三帝”,這對文臣而言本該是無尚的榮耀,可在這數次帝位更迭之間,有兄弟鬩墻、有叔侄反目、有將臣奪位……而他譚君在其中推波助瀾,接連兩次出賣舊主、迎立新帝,此等行徑又是何其無恥、何其寡德。

而在這些罵聲之下,則埋藏著永不會被人窺知全貌的真相。

謝淖問:“譚卿,可會委屈?”

譚君垂首,答說:“陛下不委屈,臣便不委屈。”

謝淖的目在他上停了一會兒,又收回,落在筆之,道:“卿等與朕,無須顧百年之后。”

登基之初,譚、莫等人便向他進言,不如詔弘文閣修《實錄》,文飾是非,以為后代史家之鑒。此議卻被他所駁。

真正的真相,《實錄》不可記。而那些流言,隨時間流逝,或將與真實融為一、再難割舍。真相與流言,會同時出現在后代的史書之上。這些史書,會試圖控制人們對于過往的記憶,亦會絞盡腦地侍奉于后世的帝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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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又如何。

一姓之江山,或許該計較青史之得失;然天下之子民,在乎的乃是眼下之太平。史如滔滔長河,萬萬百姓如泱泱之沙,他所取的,不過便是這一世的河沙穩固。

譚君嘆道:“陛下說的是。”

然后他又問:“周將軍今日走至何了?”

謝淖手點了點案上的輿圖,說:“再多五日,便能到永安郡了。”

譚君未忍住,道:“晉帝退位,陛下放其出京回永安郡,又不收其余戚氏宗王京,當真不怕會有后患?”

當初謝淖起兵,說“不殺”,戚氏便果真再沒死過一個人。戚炳永于病中被周懌率軍護押出京,遣往永安郡,此生非詔不得還京;戚氏其余宗室親王,在封者削其爵、留其府,繳其邑祿,換戶部以年俸供養之;戚氏在京諸宗室,莫論出降與否,皆留其封號。

這等不顧后患的置辦法,便連譚君都覺得,未免過于“仁”了。

謝淖沉許,道:“譚卿,患在民心,不在戚氏。朕若不得民心,縱殺戚氏千萬人,亦無所用。”

此間道理,譚君自然明白。然這條路若以這般走法,則是再辛苦不過。

他只得從袖中掏出學士院草好的詔命,奉前道:“陛下冊后之詔命、將發往大平之國書,臣等已為陛下備妥。“

……

譚君離殿后,文乙趨近案,抬手無聲剪燭。

燈苗一躍,將謝淖注視著詔命與國書的雙眼照得分外明亮,他的眼底積存著旁人難以窺察到的深深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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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乙覷了覷他,一言不發地退下了。

空空的崇德殿,年輕的男人高坐于座之上,了一案上國書的邊角,角微不可查地輕輕一牽。

然后他將頭仰起。

大殿正中間,站著建初十六年那個剛滿二十歲的他。他與他目,他看見了當年的自己。他的手上掛著上也掛著,就在這崇德殿中,他提著親手割下的長兄頭顱,他親手喂病膏肓的父皇飲下了藥。他的眼中或許噙著淚,但這大殿太黑,他的眼也太黑,他看不清。

二十歲的他,心中有一束旁人看不見的。是那道,照亮了這黑黢黢的大殿,照亮了他的眼,亦照亮了他走出這大殿的路。

而今他重回此地。

他已無須再靠那道為他照亮周。

因那道,早已為了他與心的一部分。

他行至何,何即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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