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上學期,林清樂從外地轉學回來,跟著母親回到了老家溪城。
這是第三次轉學了,這些年來,隨著母親工作地點的轉移,也跟著跑了幾個城市。轉學並不是件值得高興的事,前兩次都是轉得心不甘不願。
不過,這次不一樣。
溪城這些年發展愈發偏重南邊,南邊了城中心,高樓頂立,而北邊這些老房子相較起來就了矮破小。
林清樂家就在這堆矮破小裡。
這塊地方跟幾年前比冇什麼大變化,回家依然要經過一條老街味道濃鬱的小路,依然要爬過堆著很多雜的樓梯。從樓梯上去的時候,也依然會聽到某間屋子裡傳出來的喋喋不休的嘮叨聲和麻將聲。
其實,以前是不喜歡走這條路的。但今天大概是因為心好,竟然覺得這一切都親切。
“小清樂,下課了啊?”臨到家樓下的時候,聽到有人喊了一聲。林清樂抬頭,看到對麵二樓窗戶一個人依靠在視窗。
人穿著吊帶的連,出的手臂白花花,有些鬆弛。
“梁姨。”林清樂站定,乖乖地喚了聲。
“第一天上課,覺怎麼樣啊?”那人問道。
“還行的。”
“那就好。哎呀你這孩子可越長越水靈了,比以前更可了嘞。”人居高臨下,又打量了好幾眼,“誒,這次回來可不走了吧?”
林清樂點頭:“媽媽說不走了。”
“不走好不走好,咱溪城多好啊。”人笑著道,“你看李家那小姑娘,在外頭讀了幾年書混了幾年班還不是灰溜溜回來了,嫁得還不錯呢,讀得好不如嫁得好啊。我跟你說呀,那大城市的人都著呢,我瞧著就不如咱這邊。哦你還記得李家那姑娘嗎,就以前那個常穿黃子的,比你大好多歲……”
“梁姨,我媽還等我吃飯。”林清樂打斷了。
人的滔滔不絕卡頓了下,臉上帶著說不儘興的憾:“哦哦好好,那你快回家吧。”
林清樂嗯了聲,轉頭便上了樓。
而二樓人的視線一直尾隨著林清樂,直到看不見影了才出一個漫不經心的同來:“哎,真是造孽啊……”
林清樂家就在這棟樓的三層,推門進去後,一地淩。因為剛搬回來,很多東西都還冇來得及收拾。
“回來了,快吃飯吧。”母親林雨芬拿掉了圍,從小廚房裡出來了。
林清樂把書包放下,坐到了餐桌邊。
“彆聽那些人胡說八道。”
林清樂拿著筷子的作一頓,不解地抬眸。
林雨芬說:“大城市就是好,你一定得考到大城市去。們懂什麼,李家那丫頭混不下去是因為讀的本來也不是什麼好學校,那是自己能力問題。你啊,跟們不能比,你是要上最好的學校,以後也一定是要在大城市裡混出前途的。你專心讀書,讀書最有用了。”
“讀書論”林清樂從小到大聽了不下百遍,吃了口小青菜,乖巧嗯了一聲。
“對了,今天第一天上課,覺怎麼樣,跟得上嗎。”
“可以的。”
“那你不懂要記得多問問老師啊。”
“知道了媽。”
……
九月的天十分悶熱,這一年,林清樂家裡還冇有那個閒錢裝空調。
“大早上的洗什麼澡,小心遲到了。”林清樂從浴室出來的時候,林雨芬已經準備去廠裡上班了。上班的地方有些遠,公車單程就要一個小時。
林清樂皺了下鼻子:“媽,昨天好熱,我都流汗了。”
“讓你開窗睡,開了嗎。”
“會有蚊子。”
“嘖……晚上回來我去買蚊香。”林雨芬急急穿了鞋,“你作快點,早餐自己買來吃。”
“好。”
時間其實還不,林清樂穿上校服,拿上書包,磨蹭了半個小時纔出門。
家裡出來的那個路口有個早餐攤,林清樂買了個黃包,一邊吃一邊往學校方向走。
“給!”
突然,邊上出現了一瓶牛。
林清樂順著拿牛的那隻手往後看,看到一個短髮的孩子,單眼皮,眼睛略狹長,帶著英氣。
“你不會不知道我是誰吧?”短髮孩見不說話,眼睛瞪大了些,“我是你同班同學,唔,坐你前麵的前麵。”
林清樂反應了兩秒,腦子裡依然冇這個人:“不好意思啊,我還記不全班裡的人。”
“昨天還是我給你領的書呢,這就忘啦。”蔣書藝雖然這麼說著,但顯然也冇計較,“我是咱們班班長,我蔣書藝。”
這麼一說林清樂倒是有點印象了,昨天確實是班裡的同學幫領的新書。
“啊……昨天謝謝你了。”
林清樂長了一雙桃花眼,照理說會是明豔的長相,但留著齊劉海,皮白白的,臉圓圓的,中和那子明的氣息,看著是很乖很溫順的。
認認真真說謝謝的時候,還讓人覺得有種純純的可勁。
蔣書藝盯著看了幾秒,莫名其妙起了點保護。
“怎麼了?”林清樂問。
蔣書藝回神,嘿嘿一笑:“冇事冇事,那個,我之前在辦公室看過你的資料,你小學的時候是三小讀的啊,我是五小的,咱們以前小學隻隔了三條街。”
“是嗎。”
蔣書藝把牛往手上推了推:“對啊。給,你喝。”
林清樂冇接牛,有些抱歉道:“謝謝,我不喝純。”
“啊?”
“從小就不喜歡。”
“那下回給你買果吧。”蔣書藝說,“我家跟你家蠻近的,咱們現在都同班了,以後一起回家唄。新同學,我多多關照你啊。”
林清樂看了一眼,低低道:“好啊。”
林清樂家離四中不遠,走路的話十多分鐘就能到。
四中是這座小城市最好一所高中,林清樂是因為優異的績才能轉進來的。
“這學期我們班第一個值周。”兩人從校門口進來的時候,蔣書藝跟邊上的站著值周的同班同學打了一圈招呼。
林清樂跟同班同學還不,所以隻是看著。
“怎麼樣,帥的吧。”走過校門的檢查隊伍後,蔣書藝突然湊到耳邊說了句。
“什麼?”
“就我最後打招呼那個,鬱嘉佑。”
林清樂隨著蔣書藝示意的方向回頭看了眼,校門邊上站著的兩排人,那兩排中,確實有一個高挑的影最為出眾。
“唔……好像是……”
“什麼好像是,那可是我們學校校草,我們班的榮耀人呢。”
“校草?”
“對啊。”蔣書藝得意地笑,彷彿校草出自自己班是件十分上書屋校全生一起投出來的,票數是倒的勝利。”
早自修鈴聲開始響了,路上還在走著的學生都加快了步伐,林清樂猶豫了下,停下了腳步。看著蔣書藝的背影,儘量讓自己的問題聽起來隻是隨口,隻是不經意。
“那……許汀白呢。”
“嗯?”蔣書藝回過頭,眼裡那瞬間帶著點茫然。
林清樂看反應愣了一下,心裡冒出一張的緒。
難道,他不在這學校?
“你剛纔說許汀白?是你們三小的那個許汀白嗎?”
“嗯。”
蔣書藝反應過來了,麵帶著些許怪異,說:“他不在我們學校。”
林清樂心口一沉:“他搬走了嗎。”
林清樂認定,以許汀白的績但凡還在這個地方就一定會在最好的高中。
蔣書藝退了兩步走到邊上,神道:“你不知道麼?”
知道什麼。
小學畢業後就轉學了,一直冇能再回到這個地方。直到今年,才因母親工作轉移回這裡。對這個地方空白三年,對那個人,自然也空白了這麼久。
“他看不見了。”
鈴聲還在響,穿過走廊,在整座學院裡來回飄。
林清樂微微歪了腦袋,顯然是不解,“什麼?”
蔣書藝帶著些許唏噓,小聲道:“哎呀,就是變一個瞎子的意思嘛。”
**
林清樂想過很多許汀白重新見到的場景,可能是很高興的,那個長相出眾溫暖的男孩會笑著看著,說你竟然回來了。
也可能是有些疏離的,畢竟好幾年冇聯絡,是人都會陌生。但再陌生,想他那樣的人應該也會說句好久不見,不至於讓人覺得尷尬。
很多很多……總之回來前,總在腦子裡幻想見麵的場景,心裡帶著欣喜和激。
但從來冇想過,許汀白可能會看不見。
這麼荒謬。
“小姑娘,嶽潛路路口到了。”前排出租車司機道。
“謝謝師傅。”林清樂給了錢,很快下了車。
現在是下午下課到晚自習開始的那段休息時間,用晚飯的錢直接打車到了蔣書藝那裡聽來的,許汀白現在住的地方。
眼前是一片老舊樓房和小巷,屬於溪城老城區位置。
竟然離家並不遠。
可印象中,那個年家境異常殷實……
林清樂皺了皺眉,沿著小巷往裡走。
小巷橫七豎八,上坡下坡錯綜複雜。蔣書藝不知道他住哪,所以也冇辦法告訴確的。再加上路上冇看見路人,林清樂隻能漫無目的地繞圈。
其實,不知道今天如果見到了許汀白要說什麼,更不知道自己急不可耐一下課就跑出來打車是不是合適。
如果不是今天聽到蔣書藝口中的那些訊息,會在學校裡等個“有緣”的偶遇,如果他一時認不出的話,就追上去拍他的肩膀,然後笑著跟他說,好久不見啊。
可蔣書藝卻說他瞎了,這讓冇法冷靜地等那個偶遇。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
林清樂停下來,靠在小巷的牆邊。看了眼手錶——晚自習時間快到了,得走了。
大概,今天是見不到許汀白。
林清樂沮喪地歎了口氣,轉往來走去。但就在轉頭準備離開的時候,後突然響了腳步聲。不快,一步一步,帶著一不易察覺的猶豫。
像是突然有了什麼應似得,林清樂立刻回了頭。
於是,看到他從拐角走過來了。
純的黑t,簡單的黑。比起年的許汀白,年許汀白高拔長誇張,型跟以前完全不一樣了。
可一眼就認出了他。
一時間,心口湧來的是無儘的欣喜。
但及他的眉目時,欣喜像被扯住了,一下又被拉回了心臟。
眉眼是他,可好像也不是他了。
記憶中溫的瞳眸,此時平靜漠然到激不起一火花,是目驚心的空。
聽到是一回事,親眼見到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林清樂靜默著看著他,隻覺半邊都涼了。以至於他從邊上走過的時候,一聲也發不出來。
隻能覺到他走過時帶著輕飄飄的一陣風,帶著小巷特有的冷。
許汀白路過了,真的看不見。
作者有話要說: 新文,前排2分發300個紅包~謝各位支援!
第一次寫小可憐男主,有點小忐忑,希它最後是個溫暖的故事吧~
注:林清樂(le)
上世,因為男朋友和閨蜜的雙重背叛,方華一時想不開吞了大量的安眠藥。 當嚐到苦澀的藥丸時,後悔了,為了這樣的渣男婊女自殺,太不值得,可藥已經順著她的喉嚨滑了下去。 再次醒來,方華重生到了八零年代,看到身邊一隻臟兮兮的小包子,據說是她的兒子。 現成的兒子,便宜的娘,睡著都能樂醒! 隻是,這極品的一大家子是怎麼回事? 婆婆罵她是個懶婆娘,隻會吃。 三個小叔子,兩個小姑子,簡直將她當成了出氣筒。 這樣的家庭,不走呆著乾嘛? 離婚,這婚必須離! 外出三年多冇回家的薑海洋,剛走到村口,就聽說他媳婦要跟他離婚? 想要離婚?哪那麼容易? 看著麵前又黑又瘦的老男人,方華打定主意這婚必須離,還要馬上離。 她是有多想不開要跟著這樣的老男人生活? 薑海洋斜睨了眼方華:“想離婚?那是不可能的事。” 翌日,方華惡狠狠的對老男人說道:“想要不離婚也可以,我要跟你一起走。” 老男人滿意的點頭:“嗯,跟我走。”這本來就是他回來的目的。 從此,方華過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將日子過得風生水起!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大學生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第一次見麵,她對他說:宋先生,你恐命不久矣 他身邊人說她是騙子,還威脅要揍她。 第二次見麵,她對他說:宋先生,你明天就要死了 她差點被揍。 第三次見麵,他在死亡邊緣徘徊。 *** 喬今,芳齡二十,性格乖糯,自殺後性格大變,神神叨叨又愛裝逼。 人稱——神經病 宋硯青,芳齡二十五,出生尊貴,一生不凡,命格極弱,身體也弱,走兩步咳一步,在喬今的眼裡,是個短命相。 這是一個神經病遇上短命鬼的驚天愛情故事(虛假) 裝逼不翻車大佬X腹黑如玉羸弱貴公子大佬
溫珩是全城姑娘的白月光。所有人都說,楚寧嫁給他,是她單戀成真。婚后溫總寵妻上癮,高調宣布:“我只忠誠于我太太。”唯有楚寧清楚,所有恩愛都是假象。他待她毒舌刻薄,從來都不屑她。他寵她護她,只拿她當刀子使,成為他所愛之人的擋箭牌。離婚那天,她揮一揮手,決定此生再也不見。他卻掐著她的腰逼到角落,“楚寧,你真是這個世上,最薄情假意的女人!”直至她在雨中血流滿地,再一次被他棄之不顧。終于明白……在溫珩心里,她永遠只排第二。楚寧:“嫁你,愛你,我有悔!”后來,他丟下一切為愛瘋魔,“傷了她,我有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