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佳曦抬起頭來看著他。
大中午的,太已經升到了一天之中的最高點,醫院大樓的影子,一半落在梁歡的上,一半落在地麵上。
他的眉眼間滿是無奈與委屈,明明看起來清冷如玉的一個人,不知道為什麼,在麵對宋佳曦的時候,卻像個哭著鬧著要糖吃的小孩。
宋佳曦想了想,終於讓了一步道:「吃午飯的時候,你保證不提過去的事??」
「我保證。」梁歡立刻點了點頭。
「那好吧。」宋佳曦轉朝著醫院的大門外邊走邊道:「吃什麼都可以嗎??」
梁歡趕屁顛屁顛地跟上,帥氣的臉龐上是滿滿的抑製不住的開心道:「對!你想吃什麼我都請你!!」
宋佳曦回頭看了他一眼,隨口道:「你確定你要穿著白大褂出去嗎??」
梁歡一怔,低頭看了一眼自己上的白大褂,二話不說,直接將白大褂了下來,搭在胳膊上道:「沒事,這樣就行了。」
宋佳曦:「……」
沒有再多說什麼,隻是徑直朝著省口腔醫院大門外的地鐵站走了過去。
梁歡看著往地鐵站走得方向,聲音裡忍不住地有些興道:「小曦,我們是去新街口吃午飯嗎??這兒離新街口就一站路,咱們是去德基還是金鷹還是新百還是……」
他的話還沒說完,宋佳曦直接停在了地鐵站旁邊,一個賣煎餅果子的攤位跟前,朝著老闆認真道:「老闆,兩份煎餅果子,一份放蔥不放香菜,另一份放香菜不放蔥。」
梁歡:「……」
梁歡:???
他轉過頭去,有些疑地看著邊的宋佳曦,聲音裡帶著一不確定道:「你已經了嗎??現在吃個煎餅果子,過會兒會不會吃不下東西啊??」
宋佳曦朝著他出一個十分方的微笑道:「不啊,這個煎餅果子就當做是你請的午飯了,我剛纔不是問你了嗎,是不是我想吃什麼都行,我現在隻想吃煎餅果子。」
梁歡聽著的話,一臉懵:「我……我指的一起吃午飯,不是指這個啊……」
宋佳曦接過老闆遞過來的兩個煎餅果子,將其中那個放蔥不放香菜的塞到梁歡的手裡道:「但我指的吃午飯,就是指這個啊!梁醫生,謝你請我吃的午飯,再見。」
說完這句話,便拎著自己手裡那個放香菜不放蔥的煎餅果子直接進了地鐵站。
「小曦!小曦!?你等下!!」梁歡正準備上去跟在後追上去的時候,賣煎餅果子的老闆一把拽住了他的胳膊道:「哎哎哎,同誌,你還沒給錢呢!!」
梁歡頓時有些崩潰道:「多錢??」
「十塊!」老闆手指了指在攤位上的二維碼道:「微信支付寶都行。」
梁歡:「……」
等到他匆匆忙忙地掃完碼,付完錢之後,地鐵站的口早已經不見了宋佳曦的影。
他就這麼可怕嗎??讓躲著他,就像躲洪水猛一樣……
【輕鬆歡脫的先婚後愛小甜文,1v1,sc,he】 【美艷富貴花x步步為營老狐狸】 姜窈在圈內出了名的作,相親對象無數,沒一個人能忍她超過三天。 圈子裡的公子哥笑言,誰有“福氣”娶了姜窈,上輩子一定毀滅過世界。 沒過多久,姜窈訂婚的消息傳出。 一眾人抱著吃瓜的態度議論紛紛—— “估計是那個姓趙的小子,前兩天見他對姜窈窮追不捨。還以為自己攀上高枝,以後可有他受的咯。” “就姜窈那脾氣,哪個男的能忍?遲早得離。” “別說忍她的脾氣了,她那花錢速度,兩天就得破產吧?” 謠言四起,所有人都在等著看姜窈的笑話。 可請柬發出的那天,所有人都傻了。 姜窈的結婚對象,竟然是霖城那位高高在上、素來冷面冷情,不食人間煙火的沈氏集團掌權人,沈明禮。
【蘇撩+重生校園+雙向救贖+偏執甜寵】濃顏系明艷溫軟少女X陰鷙痞帥野少年 笙歌到死才知道有個少年愛她入骨。前世初見時,玩世不恭的少年問她:“新同學,叫什麼名字?”她怯聲回他:“笙、笙歌”。少年笑的痞氣反問:“夜夜笙歌的笙歌?”他說:“巧了,哥哥單名一個夜字,夜夜笙歌的夜”,那時,她覺得他輕浮散漫令人討厭極了。重活一世,她主動靠近,少年將她抵在籃球架上,野痞勾著玩味:“喜歡老子?”“嗯”“那親老子一口,先嘗嘗甜不甜”從此,夜夜有笙歌。如果這個少年注定屬于黑暗,那麼她不要把他拉到陽光下,她要陪他下地獄……
[現代情感] 《我可以吻你嗎》作者:羨山【完結】 文案 正文完/年齡差6/職場養成文 事務所團建,大家起哄玩游戲,要求每人選一個最喜歡的異性。 輪到舒云,她微微一頓,硬著頭皮指了個關系好的男同事。 此起彼伏的起哄聲里,梁遇臣坐在人群中央,眼瞼微垂,平靜地喝著酒,仿佛什麼都沒聽見。 而后,他目光筆直地看向她。舒云沒來由地打了個寒顫,不知是怕,還是覺得刺激。直到后半夜——休息室里,梁遇臣把人抱上洗手臺,他抬高她臉,一切泥濘而混亂。舒云微微喘氣,聽見他問:“你選的那個人,他知道我們的關系嗎?”梁遇臣掐住她下巴,夜色鑒照他幽微的目光,“舒云,我再給你一次機會,你好好選。”-舒云一直都知道,梁遇臣是她命里無可挑剔的貴人。但她不知道的是,這個貴人曾無數次為她回頭、守候,只為等她真正想清楚,以后的路,還要不要和他一起走。
結婚前夕。女友:“我閨蜜結婚時住的酒店多高檔,吃的婚宴多貴,你再看看你,因為七八萬跟我討價還價,你還是個男人嗎?!”“雖然是你出的錢,但婚房是我們倆的,我爸媽可
霍南笙早就知道,招惹霍以南的下場,但她還是招惹的徹底,換來的結局是插翅難逃。 1. 霍南笙原本叫南笙,南家一朝分崩離析,南笙隨母姓“霍”後,被帶入霍家暫住。 一住就是十五年。 初到霍家,霍南笙仰頭,看到樓梯上站着個少年。少年眉目俊朗,氣質清俊,是高高在上的天之驕子。 “他是霍以南,大你七歲,你叫他一聲哥哥好了。”霍太太說。 霍南笙乖巧叫人:“哥哥。” 換來的卻是他漠然一眼,睥睨眼眸毫無波瀾,未將任何人放在眼裏。 他們擦肩而過。 2. 霍南笙和霍以南中間隔着涇渭分明的界限,霍以南位於名利場的最頂端,是無數人仰望的存在。霍南笙明面上叫他一聲哥哥,實則二人沒有任何關係,離開霍家後,她跟旁人一樣,稱他一聲“霍總”。 直到某個雨夜—— 睡意惺忪之際,霍南笙感覺到臉上一陣溫熱觸感。 霍以南彎腰抱她:“怎麼睡在沙發上?” 她累的眼皮緊貼,問他:“不是說後天回來的嗎?” 霍以南把她放在牀上,深眸睇向窗外雨夜,緩緩道:“三週年快樂,笙笙。” 他笑了一下,三年前的那天,也是如此,潮熱的夜,雨嘩啦啦下。 淅淅瀝瀝的雨,落在室外,也落在壁壘堆砌的屋內,室內熱潮氤氳,你我意亂情迷。